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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房子怎么立遗嘱】如果父亲立遗嘱把房子给继母,儿子能否要回房子(盖房儿子给了部分钱)?

房产生活 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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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父亲立遗嘱,把房子给了继母,盖房的时候儿子又出了钱,儿子想要回房产,必须得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要回部分房产拥有权。       第一,如果这所房子是母亲健在的时候,由亲生父母在婚姻期间内所建的房子,这是属于母亲和父亲共同拥有的房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么母亲就有二分之一的拥有权由你和父亲继承。如果母亲是和父亲离婚的,放弃了对房产的拥有权,但是你作为儿子,并没有放弃对母亲房产的继承权,同样母亲的二分之一房产的继承权由你和父亲来分割。你父亲没有权利立遗嘱将你的部分赠送给继母。       第二,在建房的时候,你出了一部份钱,只要有充分的证据链证明,你出的这部份钱是用来建房的,是属于共同出资建房的性质,不是属于你馈赠给父亲的资金,按出资金的比例,通过法院你可以拿回自己的部分房产的拥有权。你父亲也没有权利将你出资的部分赠给继母。       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通过法院的判决,你就可以拿回属于你的那一部分房屋产权。那么你应该得到全部房产所占部分的拥有权应该是;房屋的总造价按比例出资你应该拥有的部分,加上继承母辛二分之一的部分,这就是你对房屋的部分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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