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极品财经网!

[开发商强收不合理的费用不交钱不给交房该怎么处理]开发商强收不合理的费用,不交钱不给交房,该怎么维权

消费贷款 时间:2017-07-06

【www.jpmy1688.com--消费贷款】

    一是依法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和《民用燃气管理条例》、《民用热力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商品房出售、交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质量安全。你的房屋开发商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出售商品房,难道该项目沒有房地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及开发、建筑、预售许可等"五证"吗?只有黑企业才能说出这种"黑话"。关于燃气公司、供热公司向开发商收取该项目的配套费(俗称开口费),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已经把这些费用摊入房地产成本并纳入预售房屋的售出价格中。也就是说,业主在购买房产时己经缴纳了水电暖燃通讯电视监控设施费用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也巳经收了此款。而现在房地产交房时开发商又专门弄出个燃气开口费和暖气开口费,这是鬼话。水(含直饮水)、电、暖、燃、电视、电话、监控等设施是商品房设计和建设的基础设施,一个成熟的开发企业绝不会在这种事上丟面子。只有一种可能,这桩地产建在了地铁站口了,房价突然升值了,开发商才出此下策弄钱。       二是要求开发商出示收取"燃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的价格批准文件(由当地政府发改委价格管理局发的收费许可证,并标明"燃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房地产项目中途或峻工时增加的收费内容必须有此批准文件,否则为违法收费),沒有批准文件就是非法收费,业主依法拒缴。       三是依法向当地政府的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发改委价格管理局反映,直致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文来源:http://www.jpmy1688.com/dk/17929.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