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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港:偷狗贼常用作案工具为自制 钢弩和含有氰化物毒针,面对如此凶险武器威胁,狗主人行为无论如何认定,皆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1月15日,江苏扬州一名驾摩托车的偷狗贼行踪暴露,遭狗主人驾面包车追赶。偷狗贼拿出钢弩和毒针与狗主人对峙,情急之下,狗主人错把刹车当油门,将偷狗贼当场撞死。 偷狗贼惯常使用的钢弩与毒针,轻易可致命,极度危险。 许多人或许不清楚,由于一些地区存在“冬令吃狗肉进补”的说法,随着普通人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狗肉在市场上变得供不应求。 正所谓有利益就有冒险者,不知不觉中,一种新的职业开始冒头:偷狗贼! 各地发生的偷狗案件中,偷狗贼的装备也变得越来越先进:其一骑摩托车,来去自由方便及时逃跑;其二使用自制 钢弩,冲击力凶猛,易于隐藏;其三使用剧毒氰化物,当毒针射中狗身,数秒内丧失反抗能力。 现实中,含有氰化物的毒针,威力到底有多大? 2015年12月,福建龙岩32岁的怀孕孕妇李某,被偷狗贼用毒针误射,10分钟后即不省人事,后来虽经紧急抢救,李某与腹中胎儿均未救活。 福建孕妇李某的遭遇,并非个例,实际上即便是偷狗贼自己不小心被毒针伤了,也会死于非命。 扬州这起事件中,偷狗贼向狗主人举起弓弩,口出威胁,这是什么性质? 这是狗主人意图行凶,且有很大可能危及狗主人的生命安全。 此时,狗主人开车撞向偷狗贼,则分为两种情况。 (1)狗主人的确是错把油门当成刹车,不小心撞死偷狗贼。 这种行为属于交通事故,而且由于偷狗贼主动威胁,造成狗主人的驾驶动作变形,故而应认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由偷狗贼自行承担。 狗主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欢迎来到极品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