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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生发神药乱象|揭生发神药乱象:国家批准文号滥用 一上电视就涨价

热门资讯 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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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瑞特育发露”、“汉方育发素”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涉嫌虚假广告之后,该行业更多乱象被逐渐被揭开,且已积弊多年。

  今年5月开始,澎湃质量报告持续一个月报道了生发产品“邦瑞特”、“汉方育发素”等涉嫌广告虚假宣传一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多地食药、工商部门相继介入调查。

  利用假专家、假患者进行虚假宣传;生产厂家推责任给经销商,违法广告责任主体混乱;同一个批准文号对应许多个销售品名;换换包装和名称就变成“新品”;借广告大幅涨价,涉嫌价格欺诈……

  6月13日,澎湃质量报告梳理发现,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业至少存在前述5大乱象亟待规范。

  “广告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此前,陕西食药监管系统一位负责稽查的人士向澎湃新闻感慨,目前化妆品管理法规已严重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往往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该人士介绍,1990年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作为监管化妆品行业所依据的法规,已沿用28年,“漏洞太多”。

  自2013年国务院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列入立法计划,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在2015年公开征求意见后,至今迟迟未能出台。

  乱象一:广告里假内容、假专家、假患者

  粗制滥造的广告,硬生生地将一款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包装成“神药”模样。

  按照1990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将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等9类化妆品,归于特殊用途化妆品。

  这9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之优劣,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而“邦瑞特育发露”、“汉方育发素”两款涉事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电视广告中涉嫌夸大宣传、杜撰研发人,利用群众演员假扮专家、患者进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以“邦瑞特”广告为例,该产品在电视广告中宣称该产品是由来自“中医世家的‘秃大夫’赵文生”用“自己脑袋做试验”研发而成,并称该产品“3天止脱、21天生发”、“十个用十个长、没有一个不长的”,是“有史以来最快最安全的生发产品”。

  日前澎湃新闻已证实,在“邦瑞特育发露”广告中,宣称的该产品研发人“秃大夫”赵文生,是一名有着10年演艺生涯的演员,并非来自“中医世家”。

  此外,前述两款涉事生发产品广告中,出现了同一位“患者”为两款产品鼓吹效果,且所讲台词基本雷同。广告视频有明显“移花接木”,套用广告视频素材嫌疑。

  面对这些广告内容,“汉方育发素”生产厂家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褚健却称:“广告都有点夸大宣传,不夸大宣传哪是广告呢。”

  澎湃新闻持续近一个月报道了此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向各省监管部门发函,要求对“邦瑞特”广告一事进行调查,河南、海南、广东、宁夏等多地食药监管、工商部门也相继对“邦瑞特”、“汉方育发素”涉嫌虚假广告进行调查。

  我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专注于《广告法》领域的律师程远认为,《广告法》中的代言人,要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推荐或证明,以自己的人格为商品或服务提供背书,而广告表演者不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或证明,虚构专家、消费者进行广告应当属于广告表演。

  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告表演者对于虚假广告不须承担任何责任,广告表演者明知或应当知道广告是虚假的,仍然应当根据共同侵权的规定承担民法上的侵权责任。程远表示。

  而作为此次涉事产品的生产厂家,程远认为,如果生产商与经销商合谋投放广告,生产商也是广告主,也要承担广告主的相应责任。

  乱象二:违法广告责任主体难觅

  不同于普通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投放广告,则需要提供批准文号等相关资质备案。

  在“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涉嫌电视广告虚假宣传事件中,该产品生产厂家河南邦瑞特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邦瑞特公司)负责人苏爱民曾向澎湃新闻称,其与郑州题桥商贸有限公司(下简称题桥商贸)订立了5000瓶购货合同,否认这是一次委托生产合作。

  苏爱民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题桥公司提供包装设计,邦瑞特公司进行生产。需方题桥商贸“对产品的销售行为负责,若销售行为涉嫌违规或欺诈,责任由需方承担”。“需方在产品销售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另一起涉嫌虚假广告事件中,“汉方育发素”和“白欣怡清水洗黑染发产品”的生产厂家广州楚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楚颜公司),在接受当地食药、工商监管部门调查时,也称未参与广告宣传行为,涉事产品是其公司分别受北京易乐世纪经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北京非斯康经贸有限公司)、天津厚德一蜂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委托生产。

  在“邦瑞特”、“汉方育发素”等产品的造假广告销售过程中,生产厂家、经销商和发布广告的电视台,均是获利者。

  一俟“东窗事发”,产品涉虚假广告被揭露,生产厂家、电视台便能迅速与经销商切割开。对经销商来说,销售公司一方面可以打游击战,另一方面本身只是个可以随关随开的壳子而已。

  如“邦瑞特”产品的经销商题桥公司在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期间,关门上锁避而不见。自称该公司股东的一名男子,直接表示可以以关掉公司来换取澎湃新闻不再追查。

  而6月11日,澎湃新闻实地探访时发现,“汉方育发素”的“委托方”北京易乐世纪经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早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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