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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动性新规_流动性管理新规三个量化指标分析

利率风险 时间:2020-08-07

【www.jpmy1688.com--利率风险】

  郑葵方

  摘要:近日,监管部门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对该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总结,分析了新规引入的三个量化指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最后分析了新规对债券市场可能产生的综合影响。

  关键词: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管理 审慎监管指标 债券市场

  流动性管理新规主要修订内容

  2017年12月6日,监管部门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流动性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版在2014年3月实施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计划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引入三个量化指标。这三个指标是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适用范围分别为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全部商业银行。这些指标将与现有的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一起构成对商业银行具有约束力的审慎监管指标。

  2.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体系。对部分监测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合理优化,强调其在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的运用。

  3.细化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如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融资管理等。

  《流动性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定性要求,根据商业银行特点设定了差异化的定量监管标准,新增了三个流动性监控指标,并提出了统一的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工具,构建了较完备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从三个新增指标的计量方法上可以看出鲜明的监管态度。

  净稳定资金比例

  净稳定资金比例旨在确保大型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计算公式如下: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其中,作为分子的“可用的稳定资金”给予长期负债较短期负债更高的折算率,给予零售客户存款和小企业客户融资较批发融资更高的折算率,鼓励银行提高负债的稳定性。

  作为分母的“所需的稳定资金”用于估计资产因为需要展期,或无法在1年以内以较小成本通过出售或用作担保融资交易的抵押品方式变现,而需要进行融资的金额。资产变现障碍越高、期限越长,就越需要更多的稳定资产。

  监管政策要求银行拥有充足的稳定资金以应对未来1年内表外风险暴露的资金支持需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100%。净稳定资金比例是针对大型商业银行的重要融资风险监管工具,鼓励银行积极争取零售存款和长期负债,少持有变现障碍高、期限长的资产,如非标资产。银行需至少每季度向监管部门报送,监管部门可根据单家银行的融资风险及其管理情况,视情况对单家银行采取更严格的标准。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是为中小银行量身定制的简化版流动性覆盖率,以确保中小银行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来满足未来30天内的流动性需求。计算公式如下: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 =(一级资产+85%×二级资产)/(可能现金流出-可能现金流入)

  其中,优质流动性资产为无变现障碍资产,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一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国债、央票和政策性金融债,无论剩余期限长短,均按照当前市场价值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二级资产包括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信用债和地方政府债,无论剩余期限长短,均在当前市场价值基础上按85%的折扣系数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但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的二级资产不可超过优质流动性资产的40%,因二级资产相对一级资产流动性明显较弱,该规定旨在保证优质资产的高流动性占比要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可能现金流出包括一般性存款、同业业务、发行债券、向央行借款和其他项目在30天内的资金流出。可能现金流入包括未来30天内到期的贷款、同业业务、投资债券流入等。但可能现金流入不可超过可能现金流出的75%,或为了限制银行收缩银根。

  相对大型银行适用的流动性覆盖率 指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明显简化各项指标的计量条件和标准,如二类资产不区分2A和2B,现金流出和流入的项目简化并统一所对应的折算率等。但由于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二级资产仅计算AA-级以上信用债,而LCR的二级2B资产可包括信用评级在BBB-至A+的公司债,并按当前市场价值的50%折算,显然对于中小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要求比对大行的LCR要求更加严格,也是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

  监管政策要求中小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过渡期内在2018年6月底前达到70%;大行的LCR要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过渡期内在2017年底前达到90%。从时间上看,中小银行需要在2018年下半年之前将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从70%提升至100%,也较为紧迫。

  流动性匹配率

  流动性匹配率衡量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旨在引导所有商业银行合理配置长期稳定负债、高流动性或短期资产,避免过度依赖短期资金来支持长期业务发展。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

  其中,作为分子的“加权资金来源”对3个月以下的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均不计入,但对3个月以下的各项存款计入70%,对1年期以上的上述品种均按100%的折算率计入,如表1所示。这显示出政策上鼓励长期和稳定的负债,特别是中长期的一般性存款,不鼓励波动较大的同业存款、拆借、存单等稳定性较差的负债。

流动性管理新规三个量化指标分析

  作为分母的“加权资金运用”给予贷款的折算率﹤存放同业及投资同业存单的折算率﹤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的折算率﹤其他投资的折算率,说明政策上更鼓励银行优先发放贷款,给予非标、委外以及购买基金等“其他投资”100%的折算率,显示出抑制同业加杠杆行为的态度。

  监管政策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匹配率在2019年底前应当不低于100%,过渡期内在2018年底前达到90%。

  流动性匹配率指标适用于所有银行。在负债端,鼓励银行提升长期和稳定的负债占比,未来银行将可能加大中长期一般性存款的吸收力度。在资产端,鼓励银行增加放贷,减少同业资金运用、非标、委外等投资。在当前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幅度较大而贷款基准利率尚未调整的背景下,贷款需求也将更加旺盛。这可能会导致社会融资结构呈现银行贷款比重提升、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下降的重要变化。

  流动性匹配率更为核心的态度是鼓励缩短资产久期,拉长负债久期,以减少期限错配。长期以来,一些金融机构倾向于通过期限错配来赚取更高的收益率,随着期限错配程度的降低,流动性风险将明显减少,但机构的盈利能力可能会有所下降。

  对债券市场的综合影响

  从总体上看,三大新增指标集中体现了鼓励投资短久期、负债长久期、降低同业负债依赖、回归存贷款主业的倾向。

  预计银行未来对中长期一般性存款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因其将决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扩张空间,存款利率也将进入真正的“市场化”阶段。

  由于监管政策鼓励银行回归信贷主业,给予贷款更高的优先级,将使银行债券投资的可用资金占比有所下降。债市最重要的配置力量可能会明显减弱,可能导致债券收益率易上难下,债券作为直接融资渠道的作用将较前几年有所弱化。各类债券的表现也可能因此分化,由于流动性管理新规鼓励配置流动性好和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将使低等级债券的发行难度有所增加,等级利差将明显扩大,以补足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流动性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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