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极品财经网!

【千万别试人心】千万别踩雷!这十种 “风险房“会让人欲哭无泪

利率风险 时间:2019-12-02

【www.jpmy1688.com--利率风险】

买房本来是人生迈上新台阶的开心事,投资的人不需要开公司似的复杂打理也能帮自己“躺着赚钱”,自住的人终于有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安居乐业享受人生。但是买房的过程又让太多人”终身难忘“甚至“追悔莫及”,因为交易的过程放大了政策的变化影响,也放大了人性的瑕疵。

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已经进入了存量房市场。有统计数据显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80%以上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地区二手房交易纠纷率为5%左右,看似数值不高,但这颗雷无论砸谁脑袋上都是100%的“糟心事”。

笔者根据北京西城法院通报的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总结出十大类 “风险房“并选附部分案例,帮大家认清风险,少走弯路。

1.慎选抵押房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有交易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交易首先要解除抵押,此时购房者要明白,如果在解除抵押的过程中卖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解抵押,都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合同的履行。

因此,在购买房屋中要谨慎购买抵押房屋。如要购买抵押房,一定要妥善签订合同,督促卖房人解押,防范意外情况发生。

案例:

2015年3月,韩先生购买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的一处房屋,43平米总价174万元(看到当时的房价是不是悔恨?)。这套房屋是张女士2013年通过按揭方式购得,抵押给光大银行借款115万元。因为没还清借款,抵押权未消灭。韩先生特意在合同中约定,张女士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之后向张女士先行支付了120万,但对方迟迟不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更严重的是,因为其他纠纷,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继续交易,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支付违约金。

法院掌握的标准是,如果有银行抵押,在抵押未解除的情况下,无法判决它进行过户,因为存在抵押可能导致判决履行的障碍。所以,当事人如果购买的房屋存在抵押,这种情况,双方当事人要详细对抵押如何解除、解除时间、解除期限以及未按期解除抵押导致房屋合同不能履行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约定,这样买房人和卖房人才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

本文来源:http://www.jpmy1688.com/ll/48245.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