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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贷人和房子有关吗】主贷人和参贷人离婚了,参贷人能分到房子吗?

住房贷款 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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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贷款人”一栏里只能填入一人姓名,我们称之为“主贷人”,而另外一位可以作为“参贷人”一起承担贷款。

主贷,就是主要贷款者,是要肩负还款重任的。参贷,即参与贷款,也是有还款责任的。

主贷和参贷的确定是有指标的,在商业住房贷款中,主贷人的年龄加上住房贷款的年限,男性不能超过65,女性不能超过60,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0年。也就是贷款过程中,丈夫年龄超过了35岁,而妻子未满30岁,妻子更具有做主贷人的优势。

对主贷参贷的选择还要从还款能力考虑,谁的还款能力强谁做主贷。总之,夫妻二人中,谁年轻,谁更具有还款能力谁为主贷人。

哪些人可以做参贷人?

跟主贷人有直接亲属关系的父母、伴侣、子女可以做参贷人。

主贷人和参贷人的名字都要写在房产证上面吗?

主贷人的名字必须上房产证,参贷人的可以不上。

主贷人与参贷人离婚后,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参贷人的名字,参贷人能分到房子吗?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共同购房过程中,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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